第 6 章_许君一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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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6 章

  林森被齐景放回来的时候,已经是上午了。

  身为这件事的始作俑者——其实始作俑者是李祝融,我还是感觉到了很大的责任感。

  所以,作为A组正义一方派出的使者(小白给我封的),我在林森回来的第一时间慰问了他。

  可惜,林森一点需要慰问的样子都没有。他是直奔实验室去的。我问他去干嘛,他说“做磁场重联的二维模拟”。我又问他:“昨天齐景和你说什么了?”

  他面无表情:“我们讨论了地球远磁尾。”

  和这样一个科学怪人,我简直是无话可说。

  出师未捷,我捂着心口缩回沙发里面烤火,林森说的那一堆东西我勉强知道是什么。而且,凑巧的是,他的研究方向,和我的,重合了。

 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。

  朝一个方向研究,难免会有讨论。而灵感这种帐是算不清的,看齐景护着林森的架势,我要是占了林森的便宜估计没什么好下场。

  好在我的兴趣本就不在这一块,我喜欢神秘一点的东西,比如时空之类的。这和华教授有关,他当年的名句就是:你们年轻人都该去看相对论!唉……可惜你们看不懂。

  我从未怀疑,这世界上,还有许多惊世骇俗的秘密。我们现在所信奉的某些真理,也许就像当年的“地心说”一样愚昧。现在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,也许就像当年的人们以为太阳围着地球转一样荒谬。

  我有一个梦想,虽然这样说很矫情,但我还是有一个梦想。

  我想探寻时间的真谛,触碰这个世界上被隐藏的那些真理,我想在有生之年,知道宇宙的背后究竟是什么。我想知道万有引力的源头,我想知道时间如何回溯,我们为何只能触碰到三维世界,我想知道每一颗星球的背后,隐藏的究竟是什么。

  物理,本就是追究万物之理。

  我学物理,是因为我想活得明白。

  人活一世,如果连自己生活的世界都不了解,还有什么意思?

  小白知道我放弃磁场重联之后,对我表示了理解。

  “这种枯燥的东西,只有林森才会感兴趣嘛……”小白摆了摆手,很是豪迈地喝了一大口我给蒙肃带的海带汤:“你就应该和我一起来炸金花,对了,你的欢乐豆用完了没有。”

  我对这个多动症少年简直是叹为观止。自从他学会了在网上斗地主之后,这小子就整天泡在各种游戏里,玩得乐不思蜀。有次王治问他在做什么课题,他抬起头来,瞬间就换成了一副哀戚的表情:组长,我最近很迷茫,我找不到研究的方向……

  他毕竟是年轻,才十六岁,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,他还可以去玩游戏,去找寻人生方向。

  我几乎要羡慕他了。

  中午和蒙肃一起吃的饭。温暖壁炉,柔软地毯,温热的红茶,还有一个把饭和菜拌在一起吃的物理学家。

  蒙肃大概是北方人,个子高,骨架高大,他的轮廓很硬,像石头上雕塑出来的人。而且他观察敏锐,问我:“你看我干什么?”

  “你为什么要把饭和菜拌在一起?”

  蒙肃简洁地回答了我,他说:“因为这样才好吃。”

  我被他这答案逗笑了:“那我下次给你把饭和菜在一起炒一下,你就不用拌了。”

  他皱着眉头拒绝:“饭炒过就不好吃了。”

  我始终无法理解他的逻辑,只能静静看着他在红烧肉里吃到一个八角茴香,拿在手上仔细地研究了一会,才恋恋不舍地扔掉。

  晚上一个人回宿舍,在楼下看到一辆漂亮的银色车,李祝融站在车旁边吸烟,地上一地的烟头。

  他这人性格很怪,大部分人第一眼看到他会觉得他很骄傲。但是,他最厉害的,其实是狠心。

  他对别人狠心,对自己更狠。

  他最擅长的事,就是在自己喜欢上什么可以上瘾的东西之后,又毫不犹豫地把它戒掉,比如说下棋,比如说吸烟。

  他吸烟大概是十五岁左右的事,那时候他刚上了高中,也叛逆起来。他叛逆起来也很别人不同,那时候他头发比现在长,墨黑色,发尾修得很精致,他有俄国血统,皮肤白,那时候已经有一米七五了,我本来还不知道他吸烟,是有次周末留宿在李家,半夜睡不着,去阳台上吹风。看见他靠在隔壁房间的阳台上,手也修长,腿也修长,漫不经心地靠在那里,吸一支烟。

  我一直不怎么管他这些事——哪怕是后来在一起了也是一样。

  我离开北京的前一年,他戒了烟。那时候他已经长成挺拔冷酷的青年,不苟言笑,连看人都是用斜眼看。

  他从来不允许自己沉迷于任何人,任何事。如果他戒不了,就毁掉。这就是他做人的原则。

  “你去哪了?”他用没拿烟的手抓住我手臂,质问道。

  “我刚下班。”我有气无力地回答他。

  下午我在看蒙肃给我找的资料,我看得有点快,整个脑子乱成一团浆糊。

  他拖着我,把我掼到车门上,摆出一副兴师问罪的态度:“你五点就下班了。”

  我实在懒得和他斗——也确实是斗不过,耐着性子给他解释:“我自己给自己加的班。现在我很饿了,你先放开我,有什么事明天再说。”

  他的脸色好看了一点。

  “我带你去吃饭。”他摆出民主的架势:“你要自己做饭也行。”

  我拿他没办法了。

  我晚饭没吃,耗也耗不过他。万一我的选择他不满意,他就会按他自己的想法来。

  对于这样一个人,我只能诚恳地对她说:“你决定吧。”

  他满意地眯起了眼睛,径直朝楼上走去:“我要吃炖鸡。”

  “换一样行不行?”我试图打动他:“我现在真的很累。”

  “换成饺子。西葫芦馅的。”他头也不回地说。

  “……那还是炖j□j。”

  李祝融其实是有一段叛逆时期的。

  那段时间不知道他抽了什么风,大概是和郑野狐抬杠,做了很多现在谁敢提一定会被他掐死的傻事。我记得他那时候还去染了一个黄头发,好在他染了头发也不像痞子,反倒有点像个混血儿。我第一次看见他染了头发的时候简直是被吓傻了。他对我的反应恼羞成怒,半天都没有理我。

  最近忽然很喜欢怀旧。那些从来不提的回忆,也一点一点地想起来,记忆里的那个人,鲜活得让人心口抽疼。

  他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现在这副样子的。

  我在厨房做菜,他进来倒水喝,我把水放在冰箱下面,他弯腰去拿。站起来之后狐疑地看着我:“你在看什么?”

  我在看他脖子上的一道白痕。

  那是当初我拿餐刀划的。

  他大概也知道我在看什么了,把领子拉上来一点,皱起了眉头。

  “你耳朵怎么了?”我眯着眼睛问他。

  他耳朵很薄,皮肤白,所以很好看,他耳垂上有两个浅浅的窝,是生下来就有的,郑野狐还笑过他,说这证明他上辈子是个女的,还笑着叫他“英台”,结果被他揍个半死。

  他耳朵上贴着一圈很小的,有点像耳钉的,但还是可以看得出是创可贴的东西。

  他喝了一口水,若无其事地摸了一下,挑了挑眉毛:“这个啊,昨天去厂里,被东西挂了一下。”

  他做的是一个大重工企业,年销售额上了千亿,主要是工程机械。他大学的时候,想做的并不是这个。但是李家的根基就在重工,他虽然性格乖张,却也不至于抛下几代人的基业不管。

  他有轻微强迫症,不管做什么事,只要他在意了,他就一定要拿第一。不然,他的同龄人中,他怎么会是为数不多地没有给祖辈丢脸的那一个。

 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很奇怪。

  电视里面演,书里面写,人总是非善即恶,小时候看电视,上去就问“这个是好人还是坏人?”,总会得到一个二选一的答案。

  但是生活远没那么简单。

  好人和坏人,永远不能武断地分得清楚。一个人对你来说是坏人,对他的家人来说却可能是好人。

  书里写的,电视剧里演的,那些张口闭口的“我爱你”,那些可以把所有的过往摊开来谈的勇气,那些,只要恨了,就可以狠下心来对待的决绝,我永远都做不到。

  我遇见这个叫李祝融的人时,我才十七岁。今年我要三十二岁了,人生近半。

  我已经不是十七岁的青年,很多事,我只能在心里暗想,却做不出来,每次在心里暗下决心,不管他做什么,只把他当做空气就好。

  事实上,他也确实是空气——空气一样,无所不在。空气一样,比谁都重要。

  这个叫李祝融的人,他总是若无其事地出现,若无其事地提出要求,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。而我,我学不来要死要活的那一套,我不会忽然对着他咆哮,我也做不到像个怨妇一样陈述着往事痛哭,我打不过他,赶不走他。我被他从C城带到北京,像被移植的植物一样栽在陌生的土壤上。我唯一熟识的人,是已经老年痴呆的华教授。

  这就是事实。

  我不可能寻死觅活,那样太难看了,而且收效甚微。我也跑不了,A组的人,哪怕是去食堂打个饭,都能传得让门卫室的人都知道。

  我只能呆在这里,做我没心没肺的许煦,接受他时不时心血来潮的造访。用平淡的语气和他说话,他要吃饭,就给他做,我不可能再抓着餐刀对他挥舞。因为他并没有像十年前那样重伤我。

  我从小接受的所有教育,都告诉人要善良,要坚持,就会得到幸福。

  原来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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